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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辦理外,並提供員工團體保險及提撥勞工個人退休金帳戶制度,以保障員工相關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如下:
G.鼓勵同仁成立社團,補助社團經費。 (2)進修及訓練
為提升員工專業技術能力、加強工作效率及對產品品質之重視,依照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表執行教育訓練,內部訓練和外部訓練同時進行,以強化各機能別員工之專業能力。本公司各項訓練列舉如下:
A.新進人員訓練:到職當日提供有關公司之企業文化、組織沿革、工作規則、員工福利、注意事項、環境介紹等說明課程,使新進人員對公司有基本的認識。
B.在職人員訓練:培養同仁在工作方面的專業技能、知識及管理的能力。
C.專業職能訓練:依需要派同仁至相關機構受訓,讓同仁取得專業的檢驗認證
自 94 年 7 月 1 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實施,94 年 6 月 30 日已到職同
仁均保留其依據勞動基準法計算退休金之退休年資,94 年 7 月 1 日以後年資則按月提撥 6%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保障員工之權益。員工亦可自行選擇依每月薪資 0~6%提撥至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重視員工權益,勞資關係和諧,員工可透過開放溝通之方式或月會管道進行意見交流,維持勞資雙方良好互動關係,因此,迄今並無勞資糾紛情事產生。
本公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勞工健康保護計畫並執行
●預防人因性危害防止職場造成肌肉骨骼疾病。
●應依循自動檢查計劃與管理程序書等進行安全衛生現況查核,如有不符合法規或危害風險較高者,應加以改善或採取作業管制。改善後,應進行改善結果綜合分析,以確保其有效性。
●機械、器具及設備之使用應依法規規定,不得設置不符中央主管機關所定防護標準之機械、器具,供勞工使用,以避免在工作場所中可能造成之危害。
●為避免因不合規定之機械、設備和化學品等所引起之安全衛生之危害及風險,應在採購前即進行控制,將安全衛生上之需求納入考量;使用前,確認機械、設備和化學品,已符合安全衛生規定,避免使用時因安全衛生上之缺失而引 起重大之危害及風險。
●權責單位請購專業機具、防護裝備、監測儀器設備、防爆機具設備時,應提供採購單位環安衛意見,並於請購規範上清楚載明。
●權責單位如需請購放射性、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者,應於請購規範書中載明販賣商資格,並要求販售商提供辦理輸入許可及使用登記時之必要文件。
●凡涉及勞務採購時,應於採購合約上載明保險約定與要求勞務服務人員,同意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暨公司作業標準等相關規定。
●採購項目若涉及租賃供應商之機具、設備或勞務服務時,應於雙方租賃契約、說明書中明訂相關之安全管制規定。
●為保障民眾之安全,確保避免造成財產或設備損失,及對環境造成不利之衝擊,所有之作業變更應進行管理,以防止因製程、設備、實驗流程或使用之化學品變更時,所可能引起之不可接受環安衛風險發生。
●對裝有危害物質之容器,應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之分類及危害圖式明顯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必要時輔以外文。
●對於危害物質,應提供勞工含有安全衛生注意事項之安全資料表,且應依實際狀況檢討安全資料表內容之正確性,並適時更新,其內容、更新日期、版次等更新紀錄保存三年。
●為防止勞工未確實知悉危害物質之危害資訊,致引起之職業災害,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二條規定,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境監測。檢測之項目及期限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各適用場所應依適用之標準作業程序、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作業,以避免因作業不當而引起之災害。
●建置 ISO4500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預計 113 年通過認證
●本公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承攬管理規範,以免承攬商因作業不當而引起之災害。
公安查核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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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室查核 |
每月至少查核一次 |
現場主管走動管理 |
一級主管每週至少查核一次二級主管每週至少查核二次 |